提出“唯物辩证法是革命代数学”的伟大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列宁对唯物辩证法乃至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贡献是多方面的,例如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继承和捍卫,对唯物辩证法体系的探索和推进,对辩证法具体观点的系统界说与阐明等,但其中最具决定性和本质重要的贡献无疑是第一次将对立统一规律把握为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然而,恰恰是在这一最关乎列宁原创性历史贡献的问题上,人们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的依据马克思在《哲学贫困》中批判蒲鲁东时所强调的“两个相互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以及融合成一个新范畴,就是辩证运动”[1],就武断地宣布第一次将对立统一规律了解为唯物辩证法核心的是马克思;有的则紧紧抓住恩格斯在批判杜林的过程中将对立统一归结为“辩证自然观的核心”之说法,就直截了当地断言恩格斯才是将对立统一规律认作是唯物辩证法核心的第一人;更有甚者退行到前马克思主义阶段,直接将这一伟大功绩无端地加之于黑格尔。但无论是将这一命题的首次提出归之于马克思、恩格斯还是黑格尔,其基本的命意都聚焦于一点: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核心学说提出者与阐发者并不是列宁。如此一来,列宁在唯物辩证法史上的伟大贡献就滞留于晦暗之中而无法为人所知,甚至其光辉的哲学家形象和哲学功绩也不可避免地遭到低估。因此,以内在参与式的姿态重新浸润于列宁的思想本身,澄明其关于对立统一规律为唯物辩证法核心学说的详细界说与阐释,并从晦暗中将这一伟大贡献的本真价值挖掘出来就显得尤为要紧和必要。
一、“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核心学说”是历史、理论、现实三重逻辑的耦合结晶
依据出场学的内在逻辑与规定,任何一种思想或学说都不是“凭空”出场或生成的,而是有其必然的理论渊源与现实基础作为内在支撑,离开这些隐匿背后的潜在资源,就不可能有任何一种真正理论的诞生。推而论之,列宁关于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核心学说并非“天外来物”,也绝非是一种偶然之物,有其生成的历史渊源、理论基石与现实基础。(一)历史渊源:古希腊和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马克思曾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2]同样地,列宁关于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核心学说也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它以古希腊和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为渊源。古希腊时期,哲学家们以远离直观的反身性姿态触及矛盾问题,并以较为朴素和形象化的方式表达了对立统一规律。被誉为辩证法奠基人的赫拉克利特就曾指出:“相反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不同的音调造成最美的和谐,一切都是通过斗争而产生的。”[3]在谈到战争问题时,赫拉克利特又指出,应当知道,“战争是万物之父,战争是万物之王”,“战争是普遍的,正义就是战争,一切都是通过斗争和必然性而产生的”[4]。诚然,赫拉克利特的这些表述明显地带有人类文明童年时代的幼稚气质和朴素风格,还尚且处于形象化的阶段,但其无疑内在地呈现出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命意。对于这一点,恩格斯就曾坦诚,辩证法在古希腊是以朴素的形式出场的,而这种朴素形态的辩证法最先是由赫拉克利特第一次充分而正确地表达出来的。较赫拉克利特晚出的亚里士多德则更进一步,他“比较精密地研究”和阐述了对立统一规律。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几乎所有的思想家都同意“有”和“实体”是由相反的东西构成,至少他们都提出了把相反的东西作为本源——有的提出“爱”和“憎”,有的提出“热”和“冷”,甚至有人提出“有限”和“无限”,而这样一种将对立把握为本原的做法“是很有道理的”。在此基础上,亚里士多德明确将“对立”范畴规定为辩证法的最基本范畴,并且强调要善于从事物的“对立面”中把握事物本身。当然,亚里士多德不仅承认事物的对立,还特别地强调“统一”。在他看来,对立双方并不是彼此不相干的,而是有一个共同的基础,或者基于共同的“质料”,或者存在于共同的事物中。“必须有一个东西作为对立的基础”,才可能发生像热和冷这样的自然对立之间的转化,否则二者就根本不可能产生必然的内在联系。相较赫拉克利特和亚里士多德来说,黑格尔对于对立统一规律的研究和表达则更加理论和系统。在黑格尔看来,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一切事物自身都是矛盾的”,“天地间绝没有任何事物,我们不能……在它里面指出矛盾或相反的特性”,“在一切种类的对象里,在一切的表象,概念和理念里,均可发现矛盾”[5]。在《逻辑学》中,他更是声称,“一切事物在其自身中都是矛盾的,并且正因为这一命题的意思是这样,所以它和其他命题比起来是最能表达事物的真理和本质的”[6]。对此,恩格斯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黑格尔《逻辑学》的第二部分“本质论”是全书最重要的部分,是“全部理论真正的核心”[7]。对于古希腊和黑格尔的这些饱含真理性的辩证思想,列宁曾做过系统研究,他不仅仔细审视了赫拉克利特的辩证法思想,考察了亚里士多德的辩证法思想,还深入阅读了黑格尔的《逻辑学》以及《哲学史讲演录》并做了大量的笔记和批注。这一点,我们在《哲学笔记》中看的很清楚,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古希腊和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是列宁关于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核心学说的历史渊源。(二)理论基石:马克思恩格斯的辩证法思想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对于矛盾问题的重要探索,是列宁关于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核心学说出场的理论前提和思想基础。早在1843年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就通过对黑格尔矛盾的现实批判和彻底解构来建构自己的矛盾观,并且提出了认识矛盾和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在马克思看来,虽然黑格尔特别强调对立,并处处都从各种规定的对立出发,但他却将现实的矛盾决定性导回到了理念之中。为此,马克思特别呼吁要善于“把握特殊对象的特殊逻辑”。针对黑格尔试图调和两种不同本质矛盾的做法,马克思明确区分了三种不同类型的矛盾,并强调具有本质差别的两种矛盾之间无论如何是不可调和的。在1847年的《哲学贫困》中,马克思通过对蒲鲁东的批判进一步阐发了自己的矛盾观。针对蒲鲁东将矛盾尤其是对立统一简单地归结为“好的”“坏的”两个方面的无头脑做法,马克思明确指出,蒲鲁东先生这一做法表明他从未超出机械对立的桎梏,但“两个相互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以及融合成一个新范畴”[8],才是矛盾乃至辩证运动的实质。针对蒲鲁东试图拒绝对立面的相互转化乃至取消矛盾的做法,马克思指出矛盾本身是不可取消的,谁要试图拒绝矛盾就会立刻切断辩证运动。作为马克思亲密战友的恩格斯,在矛盾问题的阐述上似乎更进一步,他较为系统地阐述了矛盾思想尤其是对立统一规律。首先,恩格斯阐述了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在《反杜林论》中针对杜林对矛盾普遍性与客观性加以拒绝的武断做法,恩格斯指出,矛盾是“客观存在于事物和过程中的”,是一种推动事物运动发展的“实际的力量”[9]。因为无论是无生命的物质存在的低阶运动,还是有意识的理性存在者的高阶发展都包含着矛盾,如果“矛盾一停止,生命也就停止,死亡就到来”[10]。这就从根本上澄明了矛盾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其次,恩格斯阐明了矛盾与运动的不可分离性。在恩格斯看来,矛盾与运动是须臾不可分离的,运动本身就是矛盾,“当我们把事物看做静止而没有生命的,各自独立、彼此并列或先后相继的时候,我们在事物中确实碰不到任何矛盾。……但是一当我们从事物的运动、变化、生命和彼此相互作用方面去考察事物时,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在这里我们立刻陷入了矛盾”[11]。最后,恩格斯不仅将对立统一规律表述为“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和“两极对立的相互渗透和它们达到极端时的相互转化”[12],还以“相互作用”阐释了矛盾双方的关系。在恩格斯看来,对立面双方都处于相互作用之中,这种相互作用中包含三层意涵:一是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离开其中一方,另一方也必然丧失其存在。在谈到吸引和排斥的关系问题时,恩格斯就指出,吸引和排斥像正负极一样是不可分离的。二是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三是矛盾双方相互转化。在恩格斯看来,矛盾双方对立不是僵死的绝对的,而是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当达到一定界限时,吸引可以转化为排斥,排斥也可转变为吸引[13]。列宁在《哲学笔记》中对马克思辩证法的研究,特别是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如何运用对立统一规律的探究,以及谈到辩证法问题时多次强调,要求我们参考恩格斯《费尔巴哈论》和《反杜林论》的做法,无疑从一个侧面验证了这一点。(三)现实土壤:所处时代问题的层叠显现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实践的号角。任何一种真正地切中社会现实的思想理论成果都是在回应和解答时代问题中诞生和出场的。列宁关于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核心学说的现实出场,不仅仅源于对古希腊和黑格尔辩证法以及马克恩格斯辩证法的承继与延展,更是破解和回应时代和现实问题的需要,是时代的产物。从世情上来看,当时世界上的资本主义国家正处于向其终极阶段即帝国主义过渡阶段。这一时期,无产阶级和日益猖獗的资产阶级、殖民国家和被殖民国家以及各帝国主义之间矛盾重重并日益激化,特别是后起的帝国主义国家在政治、经济上已经决定性地超越老牌帝国主义国家,他们不满旧有的政治和利益分配格局要求重新“洗牌”,瓜分世界和划分势力范围。这不可避免地导致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但大战的爆发非但没有化解各帝国主义间的既有矛盾,反倒加剧和激化了彼此间的矛盾以及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从国情来看,被冠以“军事封建帝国主义”称号的俄国,由于帝国主义与沙皇专制统治以及封建农奴制残余相勾结,加之沙皇把当时战争的负担完全转嫁给广大劳苦民众,导致国内矛盾十分尖锐,革命势在必行。然而,信誓旦旦主张进行革命的第二国际的领袖们却在战争爆发后背叛了自己的誓言,他们打着“保卫祖国”的旗号无头脑地支持本国政府进行非正义战争,怂恿无产阶级和工人们为资产阶级利益相互厮杀,并且一再宣扬自己制定的策略完全是依据辩证法,因而是正确的。与此同时,第二国际的机会主义者为了实现反对无产阶级革命的意图,采取庸俗进化论的方式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进行所谓的“修正”,以制造思想上的混乱。例如,主张“回到康德去”的伯恩施坦就特别反对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尤其是矛盾观。一方面,他借反对黑格尔的辩证法来反对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主观任性地宣布黑格尔的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叛卖性因素”,是其“致命之点”。另一方面,他又极力否定矛盾学说,声称矛盾乃是“陷阱”“圈套”,强调承认每一事物中都有矛盾乃是辩证法最大的“欺人之处”[14]。由此,如何运用辩证法和正确的矛盾观分析揭露帝国主义的矛盾,直击机会主义和庸俗进化论的要害,为无产阶级革命制定正确的策略和战略夺取革命的胜利就成为当务之急。在这样的背景下,列宁将目光投向辩证法和矛盾学说的研究并将对立统一规律史无前例地提高到核心地位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二、辩证法被规定为“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
列宁在深入研究古希腊和黑格尔辩证法思想以及内在体认和领悟马克思恩格斯辩证法的基础上,在被称作是“思想实验室”的《哲学笔记》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核心的重大命题,并从“为什么”即这一命题的内在理由与根据和“是什么”即这一学说的具体内容两个维度作出系统“发挥”,从而历史性地实现了唯物辩证法史上的重大突破。(一)为什么: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核心的内在理由在《辩证法的要素》中,列宁指出:“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规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15]当然,列宁有时候也用对立面同一,因为在列宁看来“同一和统一这两个术语的差别在这里并不特别重要。在一定意义上二者都是正确的”[16]。在《谈谈辩证法》中,列宁又强调指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17]。这样一来,列宁就将曾经处在模糊状态的辩证法的核心问题加以彻底解决,使这一问题从晦暗之中显露出来与我们现实照面,从而实现了辩证法发展史上的重大突破。当然,列宁并没有仅仅滞留于对这一命题的抽象宣布上,而是明确给出了对立统一之所以成为唯物辩证法核心的恰当理由和内在根据。其一,对立统一规律是揭示事物本质和发展源泉的钥匙。列宁认为,“就本来的意义说,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18],因为无论是自然领域、思维领域抑或是社会领域的任何事物都是内在着矛盾的存在。这意味着,任何事物的内在本质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都是由其自身的矛盾来定向的,只有深入研究和把握事物自身的内在矛盾,才能体认事物的真实本质。如果我们不能深入领会事物的矛盾,不研究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那么切入事物本质性那一度就成为一句抽象的毫无力量的空谈。当然,对立统一规律不仅是理解事物本质的钥匙,更是揭示事物发展源泉和动力的密码。列宁指出,“要认识在‘自己运动’中、自身发展中和蓬勃生活中的世界一切过程,就要把这些过程当做对立面的统一来认识”,因为只有对立统一规律,“才提供理解一切现存事物的‘自己运动’的钥匙”[19]。这意味着,离开对对立统一规律的内在把握,要想真正理解事物运动的动因无疑是天方夜谭。其二,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基本范畴的基础。在列宁看来,虽然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和否定之否定是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并且彼此相互依存不可分割,但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来说,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都是以对立统一规律为基础,是对立统一规律的特殊表现和实例。例如,质量互变规律虽然揭示的是事物发展的形式和过程,但事物之所以能够实现由数量增减的量变到一个质态向另一个质态飞跃的质变的转化,乃是事物内部矛盾亦即矛盾双方对立统一所引起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在《辩证法的要素》中明确将质量互变规律看作是对立面统一和转化的“实例”。对于否定之否定规律,列宁则认为,“否定是规定的东西,具有规定的内容,内部的矛盾使旧的内容为新的更高级的内容所代替”[20]。这说明否定之否定也是以对立统一规律为基础而发生的,它表现为肯定与否定、前进与曲折等的对立统一关系。在具体探讨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时,列宁更是明确指出,只有对立统一规律,“才提供理解‘飞跃’、‘渐进过程的中断’、‘向对立面的转化’、旧东西的消灭和新东西的产生的钥匙”[21]。不仅如此,在列宁看来,对立统一规律还是深刻理解和把握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钥匙。在探求辩证法的基本要素时,列宁不仅将“内容和形式”这一对范畴视作对立统一规律的“实例”,而且在谈到原因与结果、偶然与必然,本质与现象等范畴时,也都是以对立统一为基础展开界说的。总之,无论是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还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对立统一规律都是其运行发展的基础。其三,对立统一规律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两种发展观的关键。列宁认为:“有两种基本的……发展(进化)观点:认为发展是减少和增加,是重复;以及认为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按第一种运动观点,自己运动,它的动力、泉源、它的动因都被忽视了(或者这个泉源被移到外部——移到上帝、主体等等那里去了);按第二种观点,主要的注意力正是放在认识‘自己’运动的泉源上”[22]。在这里列宁不仅明确提出了两种发展观念这一命题,而且从基本命意上给出了二者内在的实质性区别即二者最根本的区别乃在于是否承认对立统一规律。在列宁看来,第一种发展观即形而上学发展观对对立统一规律加以彻底拒绝,认为发展就是单纯的数量意义上的增加或减少,是对以往阶段的无偏差的重复,并把事物发展的动力归结为来自事物自身之外某种它力的推动,这样一来发展的本真面貌就处于被遮蔽状态而无法得到显现;与之相反,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则强调发展绝不是一种毫无实质性变化的简单重复,而是一种更高的重复,也就是一种包含新的丰富内容的重复,同时在唯物辩证法发展观的视界中,事物发展的动力绝非来自某种与事物本身不相关的外力推动,而是事物自身所蕴含的矛盾推动的结果。总之,对立统一规律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发展观的关键所在。其四,对立统一规律是把握认识辩证过程和逻辑辩证内容的枢纽。逻辑学、辩证法和认识论“三者一致”的思想,首先是并且特别是由列宁在钻研全部哲学史特别是黑格尔《逻辑学》的基础上第一次提交出来并进行深入探讨的重大课题。从列宁对这一关乎哲学发展进程的重大课题的界说中,我们不难发现,对立统一规律在三者的有机联系中始终起着决定性作用,因而也是把握认识辩证过程和逻辑辩证内容的枢纽。一方面,在列宁看来,认识是一个思维无限趋向客体的辩证过程,这个过程是由有限与无限、真理与谬误、相对与绝对等诸多矛盾构成的。“认识是思维对客体的永远的、无止境的接近。自然界在人的思想中的反映,要了解为不是‘僵死的’,不是‘抽象的’,不是没有运动的,不是没有矛盾的,而是处在运动的永恒过程中,处在矛盾的发生和解决的永恒过程中”[23]。因而,如果没有关于对立统一规律的完整把握就根本无法领悟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另一方面,列宁认为,作为具有“活生生的实在内容”的辩证逻辑,也是由“现象、现实的一切方面的总和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构成的。概念的关系( =过渡=矛盾)=逻辑的主要内容,并且这些概念(及其关系、过渡、矛盾)是作为客观世界的反映而被表现出来的”[24]。因而,如果不了解和掌握对立统一规律,也是无法把握和理解辩证逻辑的实在内容的。其五,对立统一规律是分析和研究事物的根本方法。对立统一规律的方法论呈现就是矛盾分析法,它的内在规定是要求我们敢于承认矛盾、分析矛盾、解决矛盾。对于这一方法的生动运用,马克思早就在《资本论》中为我们树立了典范,他不仅运用矛盾分析法分析了商品的二重性,指出其最终会发展为对立和矛盾,还分析了商品与货币的关系,阐明了商品交换如何导致二者的内在紧张或对立关系。对于这一点列宁不仅有深刻而清晰的认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商品交换。这一分析从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中(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细胞’中)揭示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萌芽)”[25],而且还特别地强调,“一般辩证法的阐述(以及研究)方法也应当如此”[26]。因而可以说,在列宁的视界中,对立统一规律所呈现的方法论是我们运用辩证法去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二)是什么:关于对立统一规律的详细“发挥”长期以来,在列宁关于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核心学说的命题上人们有一种约定俗成的见地:列宁并未对这一学说展开精密的阐述和发挥,有关这一学说内容的发挥完全是后人的事。因为在他们看来就连列宁自己也说过,将对立统一了解为辩证法的核心这一思想“需要说明和发挥”[27]。这种观点实际上是武断的、带有主观偏见的。诚然列宁没有以标题化的论著来进行明确界说,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没有对其进行发挥和说明,在《哲学笔记》中他就大体上遵循着矛盾的普遍性、客观性——对立面统一的相对性和斗争的绝对性——矛盾的发展过程这一逻辑较为系统地界说了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内容。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是普遍的和客观的。在列宁看来,每一事物都内含着矛盾,都包含矛盾的倾向和方面,“自然界的(也包括精神的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过程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28]。这意味着,对立统一规律不是臆想、更不是猜测的规定,而是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的规定,他内在于自然、思维、社会各个领域之中。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一问题,列宁又深入考察了科学史,指出在科学领域中也到处内含着对立统一规律,如在物理学中对立统一呈现为正电和负电的吸引与排斥。在自然科学领域和社会科学领域都可以看到对立统一规律的身影,这就表明对立统一规律并不是片面的局限于某一领域的特殊规律,而是内在一切领域中的普遍的客观规律。然而,如此这般重要的问题却在伯恩施坦那里遭遇到毁灭性的打击,他不但否认辩证法,更是直接否认对立统一规律,从而不可避免地走向了折衷主义。在这个问题上,大谈特谈辩证法的普列汉诺夫的观点同样是肤浅的,他未能真正领悟对立统一规律的本质规定而仅仅将其了解和把握为例子的堆积和“实例的总和”,结果使其被庸俗化。对此,列宁指出,“没有哪种方法比胡乱抽出一些个别事实和玩弄实例更普遍、更站不住脚的了” ,如果不能从对立统一中把握事实,而是“零碎的和随意挑出来的,那么它们就只能是一种儿戏”[29]。第二,对立面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排斥;对立面的统一是相对的,对立面的斗争是绝对的。在探讨对立统一规律时,列宁紧紧围绕着矛盾的同一性、斗争性及其二者间的关系做了详细发挥。首先,列宁深入阐明了矛盾的同一性。列宁指出,“辩证法是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面怎样才能够同一,是怎样……同一的——在什么条件下它们是相互转化而同一的”[30]。很明显,在列宁看来,所谓矛盾的同一性就是对立面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以及相互转化。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不仅是对立面的统一,而且是每个规定、质、特征、方面、特性向每个他者的过渡”[31],但这种过渡或转化又是有条件的,矛盾关系只有发展到一定阶段才会发生转化。第二国际的理论家们之所以在矛盾问题上退行到前马克思主义阶段并最终走向诡辩论的歧途,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他们忽视矛盾转化的条件问题。其次,列宁深刻界说了矛盾的斗争性。在列宁看来,矛盾的斗争性就是矛盾双方分离、斗争的趋向。自然、社会、思维等各个领域都毫无例外地包含这一趋向,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明确将“对立面、矛盾的趋向等等的斗争或展开”视为辩证法不可或缺的“要素”[32]。再次,列宁创造性论述了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特别是对立面的统一的相对性和斗争的绝对性的辩证关系。一方面,列宁认为:“对立面的统一(一致、同一、均势)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则是绝对的。”[33]说对立面的统一是相对的是因为它是具体的、有条件的,说对立面的斗争是绝对的是因为它是无条件的,内在于一切事物以及一切状态和过程之中。另一方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虽有相对与绝对之分,但二者又是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列宁指出,相对和绝对虽有差别,但这种“差别也是相对的”,绝对之中有着相对,“相对中有绝对”[34]。对立面统一的相对性和对立面斗争的绝对性并不是彼此决然对立的,而是相互包含、相互联系的。第三,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和对立面的斗争。列宁在深入分析矛盾关系的各个方面和具体要素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究了发展和发展的动力问题。既然对立统一内在于一切事物之中,是客观的和普遍的,而一切都矛盾又都包含相对的同一性和斗争的绝对性,那么发展的动力到底源自哪里?是对立面的统一还是斗争呢?对此,列宁给出了两个明确的论断:“发展是对立面的‘斗争’”,“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35]。初看起来,这好像是两个相互矛盾的论断,但实际上二者是相互贯通、相互补充的。发展是对立面的“斗争”,强调的是矛盾的斗争性在发展中的关键性和决定性作用,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指向的则是矛盾的同一性在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这意味着,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是事物发展的两个不可或缺的要素,二者相互补充和相互作用才真正构成事物发展的动力。第四,对立统一是一个过程,从差异到矛盾有一个转化过程。在批判性地阅读黑格尔关于矛盾论述的过程中,列宁着重剖析和考察了“同一——差别——矛盾”这个范畴转化的链条公式,并强调要求我们注意“从这些规定中的一个规定向另一规定过渡的这个运动”[36]。在列宁看来,这个从同一到差别再到矛盾的转化过程是“最重要的东西”,因为它既表明矛盾是一个有机的形成过程,同时又展现了矛盾形成过程各个阶段的表现形态。“同一”是“矛盾”的自在形态,这时矛盾还是潜在的、尚未绽出自身;“差别”是矛盾的自为形态,这时矛盾已经绽露自身,表现出矛盾双方对立和斗争的一面;“矛盾”则是矛盾自身的自在自为形态,也是一种合题姿态,因为它实现了对前两者的积极扬弃即是说它既不是单纯的“同一”,也不是单纯的“差别”,而是将二者同时包含于自身之内亦即所谓的“对立统一”。在这一点上,列宁和马克思是一致的。马克思在《资本论》 手稿中同样写道:“商品二重地存在这个简单的事实……这种二重的、不同的存在必然发展为差别,差别必然发展为对立和矛盾。”[37]
三、“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核心学说”开启唯物辩证法史上的新地平
面对所处时代现实问题,列宁在汲取古希腊和黑格尔辩证法的有益营养,继承马克思恩格斯辩证法内在精髓基础上,史无前例地拓展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核心的重大命题,这一学说的积极开启,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一)列宁关于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核心学说的理论价值首先,承上: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思想。在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中,对立统一规律一直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关注的重点。在《哲学贫困》中,马克思曾形象地把矛盾的共存、斗争乃至融合视作“辩证运动的实质”,但在这里马克思并非是想正面对对立统一加以界说,而是为了批判蒲鲁东关于矛盾运动的形而上学观点,并且此后马克思也没有再进一步展开详细论述。恩格斯在不同论域中也多次谈及对立统一,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明确将唯物辩证法认作是“矛盾辩证法”,并将对立方面的转化视为是“辩证自然观的核心”,在《自然辩证法》中恩格斯进一步将对立统一了解为两极对立的渗透与转化。但恩格斯并没有将对立统一归结为辩证法的核心,更没有明确地呈现出这一命题。在领悟和把握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对立统一规律的论述之本质内核的基础上,列宁第一次将对立统一界定为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并史无前例地对其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发挥,既给出了这一命题或学说得以是其所是的内在理由,又对其基本内容作出深刻阐发。毋庸讳言,列宁对这一重大命题的决定性开启,无疑实现了唯物辩证法史乃至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的重大突破。其次,守中:有力回击了当时各种曲解唯物辩证法的错误思潮。马克思恩格斯逝世后,以伯恩施坦和普列汉诺夫为代表的第二国际的理论家们自觉担负起了保卫马克思主义重任,他们在指引无产阶级进行合法斗争、传播马克思主义、反对无政府主义等方面曾发挥过积极作用,特别是普列汉诺夫不仅介绍和宣传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和学说,还“培养了一整代俄国马克思主义者”。然而一战爆发后,作为俄国“老牌马克思主义者”的普列汉诺夫不仅背叛了马克思主义,还污蔑列宁不懂辩证法并肆意曲解辩证法尤其是对立统一规律。在普列汉诺夫看来,对立统一规律并不是最普遍的客观世界规律和认知规律,而是“例如种子”“例如原始共产主义”这样的实例的总和,这样一来,对立统一规律不仅被庸俗化以致其本质被滞留在晦暗之中无从与我们照面,而且最终不可避免的沉沦为“最卑鄙最下贱的诡辩术”。伯恩施坦则更进一步,他直接拒绝承认矛盾的存在,认为辩证法最大的欺人之处就是承认每一个事物中都包含矛盾,从而态度坚决地否定了对立统一规律的普遍性和客观性。这两种背离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本真精神的错误观点盛极一时,严重扰乱人们的思想。在这样一种情形之下,列宁提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核心的重大命题,并深入阐发了对立统一规律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无疑有力地驳斥了当时俄国各种曲解唯物辩证法的错误思潮,从而决定性的具有拨乱反正的重要意义。再次,启下:为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矛盾观的形成提供思想资源。在被视为是中国共产党人矛盾观代表之作的《矛盾论》中就处处闪耀着列宁关于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核心学说的印记。在《矛盾论》中,毛泽东不仅旗帜鲜明地指出,“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38],还在此基础上区分了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以及矛盾斗争性和同一性特别是矛盾斗争的绝对性和同一的相对性之间的关系,并特别强调,“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39]。毋庸讳言,这些思想亦即毛泽东的“矛盾论”无疑继承和延展了列宁关于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核心的思想。进入新的历史境域,习近平总书记也十分重视对矛盾思想阐发和运用,不仅在不同场合作出一系列有关矛盾的精彩论述,突出强调了对立统一规律的核心地位,而且还善于运用对立统一规律分析我国社会矛盾的变化,科学地作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大判断,从而生成了“新时代矛盾论”。而这一新时代的“矛盾论”的出场无疑也继承并延展了列宁关于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核心的学说。(二)列宁关于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核心学说的实践意义一是为正确分析帝国主义的本质和战争的转化问题提供了方法论指导。一方面,列宁运用对立统一规律深刻分析了帝国主义的本质和矛盾。在列宁看来,帝国主义在本质上是资本主义的特殊阶段,是资本主义内部矛盾进一步发展和尖锐化的表现,是现代资本主义。修正主义者考茨基则否定这一点,他认为行将到来的阶段不是帝国主义亦即不是现代资本主义而是“超帝国主义”。对此,列宁一针见血地指出,考茨基的“超帝国主义”不是让人们去注意现代的矛盾,不是“充分暴露矛盾的深刻性,而是回避存在的矛盾,忘掉其中最重要的矛盾”[40]。另一方面,列宁运用对立统一规律分析了帝国主义战争的转化问题。在列宁看来,帝国主义战争可以转化民族战争,民族战争也可以转化帝国主义战争,否认帝国主义战争可以转化为民族战争而只承认民族战争可以转化为帝国主义战争的做法是违背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特别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因为,按照对立统一规律,“自然界和社会中的一切界限都是有条件的和可变动的,没有任何一种现象不能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自己的对立面。民族战争可能转化为帝国主义战争,反之亦然”[41]。对立统一规律为列宁正确分析帝国主义矛盾和战争转化问题提供了方法论指导,并进而为人们正确认识帝国主义矛盾以及为制定正确的革命策略提供重要的方法指针。二是为正确分析处理我国社会矛盾提供方法论指导。一方面要承认矛盾、直面矛盾。列宁认为,每一事物都内在着矛盾,都包含矛盾的倾向和方面,“自然界的(也包括精神的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过程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42]。这启示我们矛盾是客观存在的,我们无法回避、逃脱,必须要敢于正视、直面矛盾。进入新的历史境域,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但与此同时我国的发展也开始进入各种矛盾不断积累甚至集中显露期,这些矛盾既涉及国家间在政治、经济、外交方面的摩擦与交锋,也包括国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矛盾,还包括一些突发性的问题和矛盾。面对这些客观存在的矛盾,我们无法回避更无法逃脱,必须要以大无畏的勇敢姿态承认和正视这些矛盾,这是对待矛盾的最本然的正确姿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对待矛盾的正确态度,应该是直面矛盾”,只有“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才能“打开工作局面突破口”[43]。另一方面,要解决矛盾、化解矛盾。直面矛盾是勇气,化解矛盾是关键。列宁认为,“对立面的统一(一致、同一、均势)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则是绝对的”[44]。这就启示我们,面对中华民族复兴路上所遭遇的这些国内外矛盾,必须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出击、勇涉险,坚持有什么矛盾就解决什么矛盾,什么矛盾难就着力攻克什么矛盾。如果我们“在矛盾面前畏缩不前,坐看矛盾恶性转化,那就会积重难返,最后势必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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